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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双方一起,到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前提是,双方当初是在中国大陆办理的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因此,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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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事实婚姻的有效性尚未得到认可,因此事实婚姻不能在1994年以后离婚。《婚姻登记条例》于1994年2月1日颁布后的所谓事实婚姻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但是,如果是19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离婚前应补充相应证件。根据我国法律,法律认可的离婚法律婚姻关系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民法典律效力。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上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说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
从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不存在承认事实婚姻这个问题,所以你们不是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们诉讼离婚法院是不受理的。但是如果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 如果你们能够达成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协议,协议签订后直接分开就行了。 如果对于婚姻关系希望法院判决的话,需要先被办结婚证,然后到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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