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已拿到胜诉判决并已申请强制执行,给你两个意见:1、查找你老板的公司在大陆的财产,如找到,可要求法院直接执行;2、申请边...
梁某(男)与祝某(女)于1988年在山东济宁市依法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移居香港,并双双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永久居留权。2005年,祝某向香港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面对房地产纠纷,很多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房地产纠纷法院判决的份额可能是一个人的一半,房子只有一套。这个时候该怎么执行呢?第一,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第二,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执行包括以下原则:1、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必须采取强制手段,也必须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促进自动履行。3、协助执行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配合执行的,应当依法向其出具配合执行通知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可以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内地居民继承香港亲属遗产,可以委托香港律师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在香港的亲友办理。申请人应提供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本人与死者的关系,按香港地区的有关法律执行。向香港地区高等法院申办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过程是:(1)由申请人或委托办理人清算死者遗产,并会同遗产税署人员清点死者名下保管箱财物,开列清点清单,并对不动产作估价;(2)申报遗产总值,向税务局遗产税署申报遗产情况,领取遗产免税或完税证明;(3)呈送法院检证。①有遗嘱的遗产应提交的文件:第一,死者死亡证明书;第二,死者遗嘱原件及影印件;第三,遗产税署开具的免税或完税证明;第四,执行人的宣誓书。②无遗嘱的遗产应提交的文件:第一,死者死亡证明书;第二,遗产税署开具的免税或完税证明;第三,由一名与死者没有亲属关系的成年男子宣誓声明其与申请人相识的时间及与申请人没有亲属关系的宣誓书;第四,申请人作为合法继承人的宣誓书;第五,由死者的近亲属声明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宣誓书。(4)提取死者遗产,申请人在向香港地区高等法院申请后领取死者遗产管理证明书或者遗产检定书后,向银行、证券、田土厅办理遗产转移手续;(5)遗产处理分配①首先结清死亡人生前所欠债务、丧葬费、申请承办费;②剩余部分依遗嘱或法定继承人份额分配。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亲属遗产,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在香港的亲友办理,申请人应提供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本人与死者的关系,按香港有关法律执行。 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过程是: 一、由申请人或委托办理人清算死者遗产,并会同遗产税署人员清点死者名下保管箱财物,开列清点清单,并对不动产作估价; 二、申报遗产总值,向税务局遗产税署申报遗产情况,领取遗产免税或完税证明; 三、呈送法院检证; 1、有遗嘱的遗产应提交的文件; 1)死者死亡证明书; 2)死者遗嘱原件及影印件; 3)遗产税署开具的免税或完税证明; 4)执行人的宣誓书。 2、无遗嘱的遗产应提交的文件; 1)死者死亡证明书; 2)遗产税署开具的免税或完税证明; 3)由一名与死者没有亲属关系的成年男子宣誓声明其与申请人相识的时间及与申请人没有亲属关系的宣誓书; 4)申请人作为合法继承人的宣誓书; 5)由死者的近亲属声明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宣誓书。 四、提取死者遗产,申请人在向高等法院申请后领取死者遗产管理证明书或者遗产检定书后,向银行、证券、田土厅办理遗产转移手续; 五、遗产处理分配1、首先结清死亡人生前所欠债务、丧葬费、申请承办费; 2、剩余部分依遗嘱或法定继承人份额分配。 律师费遗产金额的收取一口价。需要本人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63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