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工伤认定书不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决定之日起60日内...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对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进行行政复议: 申请人主体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为——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第二种途径是进行行政诉讼: 1、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 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不服受理决定或者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后,很多人会不服。这时,当事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获得更大的权益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维权:(一)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受理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部门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向劳动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受理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劳动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申请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