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燃气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
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燃气经营许可变更手续的;(二)气瓶充装后未封口或者气瓶充装后未标明经营者名称、重量标准、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的;(三)在气源站、储配站、加气站等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入口、生产区、储存区,未安装监控设备或者未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三十日以上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气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批准的;(二)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予以批准的;(三)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投诉后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四)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燃气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6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353人已浏览
1,5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