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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6个月不能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原《监狱法》第十五条曾经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管制...
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才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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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近亲属可以会见,但不得超过三人。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有期徒刑的计算包括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不一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件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被判处缓刑两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送监狱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拘留中心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役五个月或者监狱执行的,由拘留中心执行。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的,必须送监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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