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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对于承包地土地性质变更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
县(市)乡(镇)村组 承包方姓名: 土地承包合同编码: 变更原因: 变更类型 1:共有人信息变更: 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变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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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证、帐、地不相符问题,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关于土地承包中地亩数不符规定,对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证、帐、地不相符的承包地,应以这次土地确权实测的承包地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为依据,确认农户承包经营权,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办理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并对原有土地承包信息以附录备注形式登载入土地经营权登记簿。
对于土地承包法纠纷有什么相关的规定,我做出了如下回答,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其变更 调查成果为依据的确权登记发证。简称“三权发证”。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土地承包确认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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