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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你没有过错,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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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是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向工人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上述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劳动合同非法终止,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向工人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由用人单位提出,拒绝改正的。(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劳动者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被公司无过错性辞退,会得到经济补偿,即劳动者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如果被公司违法辞退的,则可以按上述标准的二倍得到赔偿金。如果被过错性辞退的,则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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