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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交通部门故意拖延时间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或者是对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都可以申诉。 申请复核的方法: 1、当事人对...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不服搜集证据,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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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应该根据情况判断,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且无其他情况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且应当依法承担处罚。 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2、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驾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在确定责任时,通常在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一档。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一)行为责任原则。 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应是交通事故因其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人不负事故责任。故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先考察当事人是否实施了违法行为。 (二)因果关系原则 实践中,凡是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行为,都应该确认为是在交通事故中起作用的行为。一般来说,违反道路通行规则的致险行为,违反安全注意义务的避险行为是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行为。 交通事故认定不仅要确认当事人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作用,而且要确认其作用大小,因此需要从因果关系联系的紧密程度加以评判:因果关系联系紧密的,其作用就大;因果关系联系松散的,其作用就小。 (三)主观过错原则。 过错是指当事人行为在造成交通事故中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这里的故意是指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不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故意造成事故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违法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不是判断过错严重程度的依据。因为过错是针对后果而言的,没有后果也就谈不上过错;有了后果就要看行为对后果的实际作用,有作用就有过错;作用大过错就严重,作用小过错就一般。也就是说作用大小决定过错严重程度。 交通事故是交通系统中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四要素相互冲突的产物,且多数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分析事故发生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主观上当事人在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没有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能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定有责。 无证驾驶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介绍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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