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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病医保包括了44种疾病,如: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心脑血管内支架置入术后、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肢端坏疽、股骨头缺...
1、独立主险型 这种独立主险型的重大疾病保险种类是最纯粹的重大疾病险,主要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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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主险型 这种独立主险型的重大疾病保险种类是最纯粹的重大疾病险,主要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患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则赔付死亡保险金。 2、提前给付型 对于提前给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被保险人患上了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 3、按比例给付型 在众多重大疾病保险种类中,这种类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花费较高的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常发生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这种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都比较昂贵。 4、附加给付型 而附加给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种类常常是作为寿险的附加合同,保险责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两类,其主要特点是这类产品有确定的生存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存期内死亡或残疾,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大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级统筹,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大病统筹,上海的住院医疗保险统筹;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一个起付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目前,大病医疗保险包括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疾病、心脑血管内支架置入术后、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身体末端哮喘、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发性(皮)肌炎、脂膜炎、癫痫、帕金森病、多发性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多动脉炎、白塞病、系统性硬化、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体酮增多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过敏性紫癜、肾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垂体、尿崩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管、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血管增多症、原发性血管增多症、管增多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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