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非法侵占罪既遂认定是怎样的?帮助

2022-06-18
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的既遂具备了下列条件: 1行为人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2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3行为已经实施了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 4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了侵犯; 5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行为人的行为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才能构成本罪的既遂。 那么,与上述问题相联系,侵占罪是否有未遂形态呢?对此问题,国外学术界存在争议: ①消极说,认为侵占罪从性质上看,不允许有未遂犯的存在,其理由是:有变持有为所有的意思的行为就构成既遂,因而实难想象侵占罪的未遂形态; ②积极说,认为侵占罪存在未遂,应当以侵占行为是否完成作为区别侵占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认为当行为人表明其持有为所有的意思于行为时,即完成了侵占行为,构成侵占罪既遂;反之,行为人还没有表明其所有意思于行为时,则为侵占未遂。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