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
精神病人可以结婚。婚姻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不禁止精神疾病患者结婚。 民法典不再将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视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五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能自主地、正确地判断婚姻的法律性质和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二是能够将与对方结婚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由于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完全自愿,故不能正确地表达结婚意愿的精神病人,不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实质要件。其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比较复杂,从尊重、保护精神病人权益角度考虑,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准予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需要从自身情况出发,看有没有符合法律中规定不准结婚的条件,要是具有这些条件的话,那么就会被认定为不可以结婚的人。当然,实践中如果精神病人不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其实也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不过需要在其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进行。
能离婚,但只能诉讼离婚,若为间歇性精神病,在其精神正常期间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中指出“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失去正常理智,思维混乱,生活不能自理,一般不宜结婚生孩子。但是,经过治疗已经痊愈的精神病患者,照样可以结婚、生孩子。 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妇女,生活上往往不能自理,分娩后哺乳、照料孩子都难以胜任。精神病的治疗一般要持续服药3~5年,怀孕后服药,对胎儿有致畸作用。而且,如果因怀孕而停止服药,则对患者不利,有些精神病还可能遗传给下一代。因此,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妇女忌受孕。 患有轻微的精神病妇女,经治愈后可以怀孕,但分娩时一定要住院待产,防止意外发生。 首先应详细了解孕妇过去病史,并请精神科医生检查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对某些与妊娠时特殊心理状态有关的精神病患者,如强迫观念或反应性抑郁症等,终止妊娠可以使病情好转。因此,一般主张进行人工流产,患有其他类型精神病的孕妇,可以继续妊娠,但应加强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在治疗用药时,应考虑到各种药物对胎儿的毒害作用,氯丙嗪的用量不宜太大,胰岛素昏迷和电休克疗法应尽量避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