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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再婚时需要使用。再婚登记需出具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
如果以后想再婚或者再婚,或者证明离婚了会用离婚证,丢了请尽快补办。以免以后带来麻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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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因为再婚需要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当事人再婚,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所以,再婚后,以前的结婚证和离婚证都被收回销毁了,也没有用。根据我国《婚姻登记办法》第四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生日期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证明。申请离婚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明。
肯定不可以的,因为复婚的时候是要离婚证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因此,复婚以后,以前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就都收回销毁了,也不存在有没有用了。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办法》第四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不可以的,再婚的时候还需要用,再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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