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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在...
不解除!直到新的调解协议得到执行。依你所述,法院先前的查封,是依对方的申请或依职权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在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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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 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没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经法院审查,属于保全标的错误的,可由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原查封裁定而予以解封。 5、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法院应该解封。 6、具有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的,可由法院予以解封。
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是,如果提供相应的担保一般是可以解除的。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的时间要依据财产的类型而定,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动产不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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