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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1、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买房,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则该房仍属于属...
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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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属一方个人财产,但若系二人共同出资或者虽一方出资,但登记于二人名下,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具体要考虑多种因素,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具体需要的材料根据个案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
婚后买房写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考虑: 1、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话,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2、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并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产权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个人财产,否则就被视为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3)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婚后个人出资购置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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