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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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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方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之时,会依法向相应的违法行为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会载明行政处罚的方式,行政处罚被老百姓俗称“治安处罚”,行政拘留被俗称为“治安拘留”,警方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中,分别从重到请为,拘留合并罚款,单纯拘留,单纯罚款,单纯警告。因此,可以认定所谓“治安拘留”是“治安处罚”的一种形式,而“治安处罚”包括“治安拘留”。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了警方,在认定违法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之时,给于相应行政处罚的权利。而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只要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充足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就属于合法有效的行政处罚行为。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警方的行政处罚行为错误,当事人依法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核定的编制和岗位配置教职工或者聘用没有编制的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二)未按照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的;(三)未采取措施组织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四)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五)没有按照规定组织教师支教的;(六)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考评学校和教师单一标准的;(七)对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或者类似指标任务的。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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