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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以子女出生申报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四川),并不会随着户籍地址的变动而改变; 2、而户口所在地,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
可以参加(交)社保: 1、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具有唯一性,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不会因为地址变更而影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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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是不一样的,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指父母出生时的户籍所在地,通常是家庭户口本上的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出生地和居住地没有改变,户口所在地未变更的,应与户口所在地相同。但因就业、搬迁、升学等事项,居民不在原出生地居住时,将形成户口所在地。
原则上来说,是的: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及升学,都应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升学)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户口所在地:以当事人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具体到门牌号),与当事人的房产所在地没有因果关系(购房只有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入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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