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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为:12 1.00元/人,年 2、企业10%,个人2%+3元(基本医疗企业9%、个人2%,大额互助企业1%,个人3元...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及“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筹资原则,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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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为:121.00元/人,年 2、企业10%,个人2%+3元(基本医疗企业9%、个人2%,大额互助企业1%,个人3元) 3、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补交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2、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6、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1、社会保障中心携带身份证到被保险人所在的社会保障中心进行查询。2、在线查询登录城市劳动保障网络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会保障信息查询窗口,输入身份证和密码(如青岛密码为您的社会保障号码),查询被保险信息。3、致电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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