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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均分。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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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使用权能否分割需要分情况而定。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又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平均分割,但是考虑到此种情况的特殊性,即房子原是一方父母的承租公房,父母拥有使用权,这一使用权也具有相应的交换价值。因此在分割房产时,对该交换价值也应予以考虑。但是,如果小夫妻买房时,一方父母没有主张使用权的交换价值,法律上就可以认定为父母将该交换价值赠与小夫妻两人,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父母当初明确指明只将使用权的交换价值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那样的话,另一方在离婚时如果去的房子的所有权,还应支付对方支付该部分房屋使用权交换价值。
如该房系男方父亲出资购买的,属男方父亲的财产,与你们夫妻无关,自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如你们夫妻出资,用男方父亲的名义购买的,该房产仍然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可更改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者通过确权诉讼达到让房产在法律上回归真正的主人。但如该房系“房改房”,即使你们夫妻出资购买,该房产仍然属于男方父亲的房产,你们的出资可作为债权向男方父亲主张返还。如该房产系男方父亲和你们父亲共同出资购买的,该房产可认为是男方父亲和你们夫妻之间按份共有的房产,当然属于你们夫妻份额的部分,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我们已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我们的房子是婚前我丈夫出资购买。请问,若我们离婚,则房产如何分割?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婚前买房可分四种情况: 2、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4、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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