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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补订的合同就会出现你所说的情况,但也不能说全都有效。合同成立和有效有其基本原则,必须公平,不能恶意损害一方利益,不...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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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表述来看,你们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但从合同内容来看,并没有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没有违约金,也没有违约损失赔偿的约定,据此,可以要求拒绝赔偿。 且从约定内容看,对方收到样品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对方付款,你们发货,也就是说并非直接发货,因此,很难认定你们没有交付样品而给对方造成什么实质性损失。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约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最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定金以及预付的处理办法。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 (3)对交房时间要有明确的约定: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 (5)明确不动产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房屋买卖较为全面的了解了,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注意事项,补充协议及签署事项。关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ask.com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流程是在签合同之前开发商需要向业主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2、业主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确定没有问题的在合同书上签字。 3、签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需要对合同进行备案登记。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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