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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遗嘱公证,立遗嘱人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有立遗嘱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及相...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下面小编就为你整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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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补充: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遗嘱公证一般需要遗嘱、遗嘱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向遗嘱人住所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要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
公证遗嘱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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