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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必要共同诉讼为例,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
1、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两个以上,且各为独立的诉讼主体。 2、客观方面,诉讼标的须为共同。 3、属同一人民法院辖区,如若分别由不同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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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一种反请求,目的是抵销、动摇或吞并原告的请求,在实践中较为常见。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二是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三是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四是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反诉的诉讼请求虽和本诉具有一定的联系,但它提出以后,也具有独立性,可以脱离本诉而存在。它一般和本诉合并审理,但如果原告撤回起诉,反诉可继续审理。原告如不到庭,法院可以就反诉缺席判决。对于被告进行反诉的程序,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起诉的做法。被告向法院提交反诉状及其副本,写明反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反诉被受理以后,原告被告交换了诉讼地位,双方分别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1、共同犯罪案件的管辖。就高不就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并行管辖: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其他犯罪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可在其责任范围内处理案件。2、共同犯罪案件的辩护。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同案被告人或未同案处理但涉及犯罪事实的被告人辩护。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如果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而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应分别讯问。 4、共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关于移送取保候审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到达后移送取保候审起诉。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一些嫌疑犯逃跑的情况下,在案件中的嫌疑犯的审查起诉必须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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