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温州或泰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一)原告方身份证原件,审查结束后返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书,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明书和婚姻登记机关发行的婚姻状况证明书。(3)夫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呢是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申请时呢因此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呢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呢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前提是要经过夫妻之间的友好协商,两方都有意愿进行离婚,而且要签订离婚协议后,离婚协议书上要表明在有子女的情况下的子女归属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的解决结果,才可以携带材料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如下: 1、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所持有结婚证; 3、夫妻两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4、夫妻两方自己一个人的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两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7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