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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证、帐、地不相符问题,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关于土地承包...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土地承包中地亩数不符作出以下回答,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此次确权不按人均面积测算,直接依照二轮土地合同标注的地块测量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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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质是规避用途管制制度,规避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规避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直接进入市场的一种行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无论怎样流转,它的前提是必须要遵守用途管制制度,也就是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服从国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地转用的总量控制,还要参与、服从土地收益由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政策,所以这两者的区别和界限是明确的。 2.从表面上看以租代征有利于农民生活的改善,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政绩、也有利于提高租地企业的经济效益,似乎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城市郊区,以租代征之风尤为强烈。
在“一物二卖”、“一物二租”情形下,二份合同均有效。 物权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而债权是相对权,具有相容性、平等性,前后二份合同在法律上居于平等地位。由于债权在性质上不具有优先效力,在两份合同均属有效且地位平等的情况下,如果一份合同已实际履行另一份合同必然履行不能,相对人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有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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