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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缓刑的概念以及适用对象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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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数罪并罚”,简单解释,就是指多个罪名所判的刑期合并在一起执行。看上述问题的描述,应该是犯罪人在缓刑期间重新犯罪,因此被撤销缓刑,对新罪进行判刑。然后与以前所判的刑罚合并执行。 举例说明: 之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缓刑期间,又犯了罪。这时候就不再执行缓刑、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进行判刑,然后再加上之前所判的一年刑期,按照“数罪并罚”原则执行。 《刑法》对判刑以后又犯新罪的处罚规定: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入室盗窃可以判缓刑,犯罪嫌疑人初次犯罪、临时起意、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的,法官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如果涉嫌盗窃罪,盗窃数额在三万元以下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可以适用缓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十年以上。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侦查,根据案情严重程度采取不同强制措施,侦查阶段一般最长羁押三个月零七天,侦查终结后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二,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根据案情两退三延,最长办案期限为六个半月,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提起公诉。第三,法院开庭审理并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并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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