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一)造成死...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罪标准如下: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生产经营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的犯罪行为,不仅危及人民生命安全,而且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重大损失,严重阻碍其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及社会稳定。
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尚无关于此罪的明确。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1,2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