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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种情况来定。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的,扣12分。 2.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的...
分三种情况来定。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的,扣12分。 2.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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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种情况来定。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的,扣12分。 2.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的,扣6分。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扣6分。
1、超载百分百的,如属于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载百分之百的,应当扣12分,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百的,则应当扣6分。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速度超过50%,减免12分,吊销汽车驾驶执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汽车驾驶员必须在十五天内参加汽车驾驶执照发行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知识学习。汽车驾驶员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在二十天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清除得分,退还汽车驾驶执照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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