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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你们几个方面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一是房屋面积,实测面积到底是多少?如有有异议,你们可共同委托房产测量机构重新测量,面积误差,开发商需按合...
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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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延期交房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购房者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房屋进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1、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一般可以通过咨询开发商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得到答复。如果是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的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催促开发商尽快交房,并保留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2、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是不能直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因为《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或者影响居住的其他重大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延期交房并不是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3、经过催告,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但是给出延期的原因并承诺交房时间的,比如气温过高无法施工,等天气转凉马上复工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给予开发商一定的时间,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一再催告,始终不能交房,也没有明确原因和答复的,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赔偿自己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当然同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如果你不选择解除合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可以主张其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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