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补办结婚证后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
解决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存在办理离婚的问题。所以法律上不存在“无证结婚”的概念。如果属于同居关系,单独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对于子女抚养,哺乳期内,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情况判决。
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的离婚证丢失的,不影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