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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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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婚后加名: 情况一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 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 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需支付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 自行更改。 情况二有房有贷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 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相对来说,如果还没有结婚,就需要在房产 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1. 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 证日期到交易日为止),满5年则不需要。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第一,如果房子加上你的名字,无论你们领证与否,若你们没有特别约定,房子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假设你们没有领证,你们就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日后你们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任何人同意;而涉及的房子分割问题有纠纷,就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如果你们领证,而日后需要离婚,那么需要到公权力机关(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去处理,同时,房子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 第二,如果房子只写对方的名字,而你们共同还贷,那么,如果你们没有领证,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部分还款;如果你们领了证,这里需要看是在房产证在领证前还是后,如果在前,那么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你仅仅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还款部分;如果在后,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财产。 第三,综上所述,就是领证前取得的房产证只有一方签名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领证后取得的房产证上无论只有一方还是双方的签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分;当然,无论领证前还是后,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应当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时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他们在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真的头破血流,但实际上是需要确定一下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话,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的财产。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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