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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土地质量不同,国家征用的用途不同,补偿当然也不会相同。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014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尚没有一个统一标准,这两年国家没有最新出台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中共中央两会后,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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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一)征地补偿1。征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5万元。万元。2、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万元.8万元。平均每亩水田补偿9万元。.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5万元。.6万元。3、林地等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8万元。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6万元。5、平均每亩补偿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使用土地.1万元。(2)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3计算%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省国土资源部负责整体调整和验收。(3)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拟征地的用途、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通知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被征地土地上种植、种植、建设的地上附着物和绿色幼苗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地的所有权、土地类别、面积、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类型、数量等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和市搬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会。土地资源部门在依法报批前,应当通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并有权申请被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的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土地资源听证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署了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本计划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告的必要部分。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地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外,应当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特殊情况支付土地补偿费。县(市)征地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征地资源部门的时限向被征地资源部门公布。征地资源部门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向被征地资源征地资源部门公布。征地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资源征地安置规定。(4)、房屋地面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建筑(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砖混凝土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库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板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平方米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温室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元。
1、各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配置方案规定。2、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础部门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配置的农民保持原来的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配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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