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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这房子是在你母亲去世之前购买还是在去世之后,如果是在你母亲在世的时候买的,则应有你母亲的一份,你母亲去世时如没有立遗嘱,则属于她的那一...
首先你父亲生前给放钱的那家人说把财产留给你们姐妹4个的话是无效的。然后,你父亲的存款应由你们5个人共同继承。其中,对于尽了抚养义务的或者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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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妞姐都出嫁了,我和哥哥的户口迁到了城镇,父母都去世了,我和哥哥能否继续种植程国生《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则不发生继承承包经营权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判断是否该收回承包土地应当根据承包人户口迁往何处,不是迁走户口就必须收回承包土地的。
和哥哥姐姐协商不成,到房管局申请变更承租人。 (五)承租者外迁或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继续承租的,须经出租单位同意,并新订租赁合同。 公房同住人 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张权利时,下列人员也视为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迂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你要让欠款人提供之前就把房子抵押给她亲弟弟的证据,看是否是属于事后恶意欺骗你的行为。即便是真的,他的抵押权和你的抵押权也是可以同时行使的,还要看另一个人抵押权有无登记。登记的效力大于没有登记的。都没有登记则应按照抵押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从还款期截止之日(或宽限日届满)起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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