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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主张以下权利:1、如果工作期间未替你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即补缴入职至今的社保国给予现金补偿;2,单位辞退你...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收集证据仲裁 收集证据从以下方面 是否有劳动合同 是否银行转账,转账去银行打流水是否显示工资 是否缴纳社保,没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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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按合同标准实施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补偿。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上述内容参考第二条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以要求补足和赔偿,赔偿按工龄来,一年一个月,不足一年按半个月算。
公司是有责任缴纳社保的,自愿不买的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公司不向员工缴纳社会保 1、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用人单位; 2、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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