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常住户口(籍):指当事人最新户口本首页地址栏登记的相应户口(每个公民只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非(常住)户籍:指当事人离开户籍簿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需要申请居住证)的具体地址(只要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件》第二条的规定,就应当向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居住证)。
区别:常住类型户籍指的是在当事人户口本首页的住址一栏中,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非常住户籍指的是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的具体地址。 1、通常只要符合居住证的暂行条件,就可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常住户口(籍):是指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非(常住)户籍:是指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需要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具体地址(只要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件》第2条的规定,就应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户籍相关介绍: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登记户口的册籍:古时也称户版、丁籍、黄籍、籍帐。我国户籍制度建立于商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18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1,9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