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
以车辆是查封的为由,要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买车人退还买车款。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查封和扣押都属于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已经被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扣押的,应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采取扣押措施,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联系交警部门协助执行扣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以车辆是查封的为由,要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买车人退还买车款。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以车辆是查封的为由,要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买车人退还买车款。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3人已浏览
1,694人已浏览
1,536人已浏览
1,4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