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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计划外出生的子女(包括已婚无计划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入户。(仅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出生...
是可以直接使用孩子在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申报户口的: 1、同时还需要交验当事人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已经加入我国国籍、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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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新生儿户口要求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入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要求,新生儿入户要求从出生证明上的出生日期起一个月内入户。考虑到地方政策不同,具体期限以当地户籍部门咨询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收养人或者育儿机关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4、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孩子在中国出生,根据中国国籍法第四条,只要出生时有起码一方父母是中国公民,孩子出生时自动具有中国国籍。 如果孩子在国外出生,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五条,就算孩子出生时有其他国籍,只要出生时有起码一方父母是中国公民,而中国公民的父母没有“定居在外国”,孩子出生时自动具有中国国籍。 如果孩子出生时自动具有中国国籍,就当然不能再“入”中国国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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