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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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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1993年3月1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令第8号发布实施 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1.0米 1-10千伏1.5米 35千伏3.0米 66-10千伏4.0米 154-220千伏5.0米 330千伏6.0米 500千伏8.5米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1.0米 1-10千伏1.5米 35千伏 3.0米 66-110千伏4.0米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据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1.0米,1--10千伏1.5米,35千伏3.0米,66--110千伏4.0米,154--220千伏5.0米,330千伏6.0米,500千伏8.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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