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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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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犯罪,查到会罚款,可参考以下: 1、虚假地址注册公司即虚假注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以你的公司不存在为理由要求追究您的诈骗责任,是不合法的 一般在公司设立期间,从事业务,是有效地 但是如果公司没成立,则不能以公司名义来履行合同。应当以公司的设立人作为共同责任方。 当然前提是该项业务没有特别的资质性要求。 如果您当初有公司设立资料,申请了工商登记,也可以提交这些资料,或者找人证明当时的实际情况。
根据《》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第159条: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1%以上10%以下。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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