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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
1、偶尔暴力型:寻求长辈、邻坊和组织帮助劝诫教育如果是偶尔的暴力,并且仅仅是因为小矛盾促发,而家庭关系依然很好的情况下,家庭暴力没有导致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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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证人证言。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可能会被其他人目睹,比如小区的保安,比如父母或者家里的朋友,保姆或者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亲眼目睹庭暴力的发生,可以尽早与他们沟通,或者委托律师通过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取证第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报警,警方会有报警记录。通常警方会有一整套法定程序处理家庭暴力。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询问施暴者和受害者,并制作笔录。三是医院诊断证明及治疗证明。如果受害者受伤,公安机关应出具法医鉴定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去医院治疗,所以治疗过程中会有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收据和病例。所有这些书证都要保留好,包括受害者后期的持续治疗,相关书证也要。第四,如果受害者向妇联投诉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妇联同志处理了此事,并要求对方进行调解,那么妇联机构不仅有原工作记录,还可以为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第五,如果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反映了这个问题,相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第六,如果受害人向双方或一方工作单位求助,工作单位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用律师调查的方法。第七,如果受害者与施暴者发生纠纷时有通话录音,那么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证据,或者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赔偿时,对方在谈到施暴时不否认的,也可以进行通话录音。第八,家庭暴力发生后,如果对方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文件,这些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发生暴力的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九、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过相关照片或者有视频录像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1、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我国《》第43条规定,实施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2、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3、请求损害赔偿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因此,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社会救助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行政处罚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家庭暴力通常伴随着拳脚、棍棒武力,如果不及时制止行为人的暴力行为,对被害人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或者损失,甚至导致被害人的重伤,死亡。 3、民事救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4、刑事惩罚 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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