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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1。合法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含再婚夫妻);2、怀孕三个月内办理的地点:流动育龄夫妇现居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夫妻双方现...
在线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cdsxdq.sczwfw.gov.cn/app/mainflag=2areaCode=5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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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条件:1。合法夫妻生育第一、第二子女(含再婚夫妻);2、怀孕三个月内;线下查询:现场处理: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及其授权村/居委会现场处理。
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二)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核实其婚育信息;(三)受理机构根据核实反馈信息,符合条件的,给予生育服务登记;对不符合的,作出书面决定,告知其理由。对于因长期或多次流动而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地点:流动育龄夫妇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夫妻双方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办理。
办理资料: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办理两个孩子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独生子女原件4。夫妻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一张。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证。6、女方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材料;线下查询:现场办理: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及其授权村/居委会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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