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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1、不可以。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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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医疗期间患有职业病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如你这种情况可以和你解除合同,你属于《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第一款的情形,属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但单位应给你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如果立即通知你解除合同,还需给你一个月代通知金。解除合同后,单位就没有义务为你交养老保险了,你只能自己交。这位朋友,我的答案也许你不满意,但我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你解答的,希望你能理解。
不允许。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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