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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的,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才可能进行,因此,必须由一方当事人首先提出愿意调解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当事人认同,才有...
尽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调解尽可能选在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对于已经达成的调解,应当制作签订调解协议书,并附有双方签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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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程序是:(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2)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根据劳动能力等级计算赔偿额;(4)进行索赔。 因此你的情况需要评定工伤伤残等级后,才能计算赔偿额。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不要随意签订协议。
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自古至今就是中华法系之一大特色和亮点,国内司法界以此“优良传统”而自豪,在国外同行中也素有“东方经验”之美誉。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更是将调解原则确立为一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调解以其灵活、便捷、高效以及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审判实践中散发出独特的魅力。在当今大力提倡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中,调解更是被高度重视,充分使用,甚至发挥至极至。如何正确理解调解原则,依法有效地适用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在审判实践中的特有功能,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是司法领域一个常讲常新的话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八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据此,笔者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原则归纳为三项:事实清楚,是非分明原则、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上诉二审可以和解,有两种处理方式:(一)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二)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符合撤诉条件的,应予准许。民事诉讼二审调解技巧(1)只有一部分民事二审案件适宜并有可能调解,缘木求鱼不可取;(2)进入二审,双方对立已很严重,但一些疲惫不堪的当事人也想尽快有个了结,这是一种契机;(3)没有无故上诉者,准确洞察当事人的心结,就能找到调解的突破口;(4)要相信人都有基本的良知和是非感,在此基础上把事实摆清,把道理讲透;(5)调解往往在无望的情况下出现戏剧性逆转,因此所下的功夫,都不会白费;(6)调解看似费心费力,但一旦成功,当事人息诉言和且省了后续的对抗成本,法官有成就感且省了庭后的案牍工作,对社会和司法都是有益的。
以买卖合同为例: 1.可以确定的双方合作的内容是;卖方及时提供保质保量的货物,提供使用指导、售后服务、维修、配件、保修。买方支付价款,接受对方履行。 2.从而列定:定质、定量、定时、预付、交付、验收、指导、售后、维修、配件、保修、付款等等,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本单位在本合同中的核心利益:保质、保量、保时、取得付款优惠条件。 4.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如:质量瑕疵、供量不足、交付迟延;考虑设置合同解除权及违约金条款、及赔偿责任条款、保证条款。 5.制作合同条款提纲,后制定正式的合同文本。 合同条款提纲,围绕前面已设计的合作内容、交易过程、核心利益与风险规范展开。 合同条款的表述的要求 1.意思准确、无歧义、无矛盾。 2.可操作、可执行。 3.各方权利义务、交易程序清晰明了。 4.主次分明、行文简洁、条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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