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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仅限于对房屋或土地的补偿,即建设不占用房屋或土地,不造成损害的,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城市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人...
补偿标准只限于对房屋或者土地的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建设没有占用房屋或者土地,也没有造成损害,是没有具体补偿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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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你有权要求公路的业主(多为当地的政府或是公路部门)给你拆迁补偿,然后将房子进行拆迁,也可以要求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你家房子的安全。
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至各侧公路建筑红线的距离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及主要县道不少于15米,其他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在国道、省道和县道沿线规划、新建、扩建城(村)镇、住宅小区和集市的,应当选在公路一侧进行,其离公路最近的建筑物的边缘与同侧的公路边沟外缘的距离为:国道不少于50米,省道和主要县道不少于30米,其他县道不少于15米。同时适用两种以上公路建筑红线的,应当适用高标准。
如果你想在公路边建房,需要到公路管理部门和城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履行规划和占用土地手续。 如果当地政府不给办建房证,说明不符合城乡规划,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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