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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二十三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
你好需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不行,以下是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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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满足以下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再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你们双方就可以办理结婚证。
可以,但是需要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中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籍迁出地或者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公民想变更户口本上个人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离婚,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没有离婚证,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初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离婚证,民政部门审核无误之后,可以给于补办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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