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犯罪就会受刑事处罚,这和社会保障没有什么关系,受过刑事处罚并不能剥夺人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只要交社保的年限达到要求的时间,并且达到退休年龄,就...
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可以享受,根据法律规定:“职工被判有期徒刑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教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但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并照常计息;服刑或劳教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服刑或劳教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缓办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教期满后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期间,个人帐户的处理和缴费年限的计算可与其他职工相同。
可以。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5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6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