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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分割: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之后还是属于个人所有。个人财产离婚之后无需进行分割,只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房产增值的...
首先你需要明白,婚前是指领取结婚证之前。若该房产是在领取结婚证前,缴清房款并过户的话,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是不需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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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婚前购房产权婚后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他们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对双方婚后共同同还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房地产登记方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补偿对方。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后出卖,所得价款属于个人财产。追加资金购买新房,如果是个人出资(必须有明确约定,因为婚后,一方工资、收益基本上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时,出卖新房所得价款全部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共同出资的,出卖新房所得价款,扣除出卖原房屋所得价款(个人财产)后,增值部分按原房屋所得价款与追加部分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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