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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买卖时,办理过户登记是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房屋出售者要帮助购房者办理过户登记。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属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买卖时,办理过户登记是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房屋出售者要帮助购房者办理过户登记。
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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