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你好,根据你所述情况还不能准备判断,(1)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2)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旦存在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侵犯商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素:(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户是商业秘密权利人拥有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和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权对象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为大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首先要认定对方是否是商业秘密。因此,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规定的要件。所谓不为大众所知,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经济效益或竞争优势。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限制保密信息的知识范围,只向必须知道的相关人员通知其内容的保密信息载体采取锁定等预防措施的保密信息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的保密信息采用密码和代码等保密协议的保密机械、现场、工厂等地方限制访问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的保密信息的其他合理措施。(二)客观要件侵犯商业机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侵犯商业机密,给商业机密权利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构成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者有意识地用各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成本罪。关于行为人因什么动机执行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以考虑的情节。
根据刑法第二十一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包括以下几种:(1)以盗窃、诱导、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旦侵犯商业秘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应该如何判断侵犯商业秘密呢?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下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往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商业秘密。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违法行为,取得、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