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辽宁省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数据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09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761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95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2,325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256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1,104元 丧葬费 15,552元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行业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8,841元 采矿业 35,568元 制造业 28,504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6,658元 建筑业 24,934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32,986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5,171元 批发和零售业 26,200元 住宿和餐饮业 18,302元 金融业 51,603元 房地产业 26,255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658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3,496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869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1,871元 教育 38,749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3,159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388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4,822元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葬礼费用、被抚养者的生活费用、死亡补偿费用、受害者亲属处理葬礼费用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过劳损失等合理费用。
沈阳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3、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4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