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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条例》明确了广东省再婚二胎新政策,其中备受关注的再婚家庭再生育规定包含四种情况: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
不能再生。你不符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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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再婚家庭二胎政策: 是开放二孩,不是开放二胎。如果再婚家庭里面只有一个孩子,可以生育第二孩。如果再婚家庭里面有两个或以上,不在二孩政策范围。
据2017年再婚二胎新政策规定,那么广东再婚家庭二胎政策有哪些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二)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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