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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3月8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武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第二章第五条贷款对象和条件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在执行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最长期限30年。首套房首付30%,可贷款70%,首套房面积不超过90平米,首付20%,贷款比例可放宽至80%,但不得超过60万。至于申请完毕公积金贷款后停缴公积金会有什么影响严格来说肯定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实际上对还贷没有任何影响。因为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审批下来,贷款已划入到你所购楼盘的账户上,你已进入到正常的还贷程序了,只要你正常还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拿你怎样的。只是你的住房公积金停缴后,属于非正常缴交,时间超过一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会被冻结。1、停止正常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2、停批再次申贷;3、因工作调动辞职原因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转移、销户受限。直接影响就是:对你今后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还贷,不予审批。当然,仅仅为了申贷,按最低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个人账户内余额不多,贷款到手后再不理会账户内的那几个钱,今后也不需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抱着这样的心理,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还没有办理贷款或是贷款还没有下来,那就办不起来公积金贷款了 一般来说只要是正常费缴费状态的账户就可以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限额是不超过总房价的60~70%,每人不超过XX万元,如果已经开始正常的还贷了,那么公积金是否正常缴纳,没有任何关系。
通过区域性限购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尽可能实现商品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理性消费。附:市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房价保持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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